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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生”案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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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3-11-25 16:11:49

  1948年8月20日凌晨,天津市民还在睡梦之中,国民党保密局驻天津站站长吴景中等军统人员,以天津警备司令部稽查处为公开活动基地,调动了大批军、警、宪、特,对南开大学、北洋大学等几所大、中院校突然进行大搜查,李振馥等46名进步学生当即被捕。国民党当局以“危害民国罪”将他们拘押在天津警备司令部军法处看守所。这就是轰动全国的“八二O”案件,官方称之为“职业学生”案。  

  “困兽犹斗”措施  

  国民党在战场上由于士无斗志,将不用命,形成节节败退之势;而蒋区人民的革命斗争——尤其是学生运动,一次又一次掀起高潮,给敌人以巨大震慑,在全国人民的包围之中,国民党统治地位岌岌可危。  

  为镇压手无寸铁的学生,为挽救濒临覆灭的命运,1948年4月29日,国民党政府颁布了《戡乱时期危害国家紧急治罪条例》、《特种刑事法庭组织条例》和《特种刑事法庭审判条例》,为大逮捕制造了法律依据。此后,国民党青年部长陈雪屏带头发表谈话,指责学生运动“行为越轨”,是“共匪操纵的”,为“国法舆情所不容”。  

  同年7月5日,北平发生了国民党兵枪杀5名东北学生的血案,引起北平学生、东北学生七.九联合大请愿,全国各地蜂起抗议,又一次学生运动爆发了。  

  在庐山召开的“牯岭会议”上,国民党政府定下了困兽犹斗的措施,对学生运动采取强硬手段。在暑假期间,发动全国性的大逮捕。这次会后,国民党报纸都陆续刊出“清除职业学生”的社论,在南京召开了“党政军会议”研究了实施大逮捕的具体部署。  

  7月31日,国民党教育部向全国各大专院校发出密电:务望各校当局,鉴于时局严重,将校内共产党员与共党嫌疑或接近共党营私自便别有企图之分子,不论员生,均应视作危害学校分子,在此暑假期间,分别处理,务请肃清。  

  8月初,北平行辕召开了“党政军联席会议”,研究了在华北各城市进行大逮捕的部署。8月20日,国民党青年部长、镇压学运的急先锋陈雪屏衔命来北平,负责坐镇指挥平津的大逮捕。  

  阴谋策划  

  7月31日,南京中央联秘处给天津市长来电称:“查各地学潮险恶,亟应切实取缔,以遏乱源。”并随电发来“天津学生调查名单”和“肃清共匪职业学生注意事项”,对大逮捕的对象、时间、步骤、名单、证据、技术、联络和审讯等事宜,均作了详细部署。  

  8月5日,天津警备司令陈长捷主持召开了“天津党政联席会议”,市长杜建时、市党部主委郭紫峻、警察局长李汉元及保密局天津站站长吴景中等参加了会议。此次会议将逮捕“职业学生”列为首要议题。经讨论决定:  

  1 由天津警备司令部主持筹备逮捕行动,于8月10日,陈长捷召集“学运小组”开会,决定处理办法。  

  2由王任远(市党部副主委)负责指挥“学运小组”,并立即开始造具逮捕名单,于8月10日将名单提交会议讨论。  

  3 由所有搞“学运”情报的机关,将已掌握的“奸匪学生”材料,整理造册,送交“学运小组”。  

 4 由民国日报社社长卜青茂、中央社天津分社社长张家彦负责宣传,并与警备司令部政工处取得密切联系,随时发布有关逮捕行动的新闻。  

  10日的会议确定了164人的黑名单,并成立临时指挥部,总指挥陈长捷、副总指挥杜建时等。为避免学生警觉,会后,致电“华北剿总”,请求平津两地同时行动,以达全部肃清之目的。  

  19日,在“华北剿总”尚未复电时,李汉元得悉北平已于18日夜开始了逮捕行动,天津遂于当日上午9时召开紧急会议,当即决定:当日夜间开始大逮捕行动;搜捕时使用的交通工具,由警备司令部、警察局、公用局负责提供;所逮捕的学生均送交警备司令部稽查处看守所拘押,所需伙食费用,向临时指挥部秘书室具领;由警备司令部政工处将黑名单上的学生,按照学校或地区列出并填写“逮捕证”,以备行动人员使用;由市警察局、党通局天津处、保密局天津站、警备司令部军法处和稽查处,分别派出司法人员,以协助审讯组;由秋宗鼎负责将上述决定用电话告知正在北平的陈长捷。  

  一切密谋、策划均已完毕,一场大逮捕行动即将开始。  

  大逮捕行动  

  19日夜,在警备司令部,秋宗鼎、李汉元等集结了军、警、宪、特共600余人,依照应逮捕的学生所在地,将所有行动人员分编为若干小组,并规定了行动步骤,至20日晨3时10分开始大逮捕行动。  

  北洋大学是华北最早的工科大学,是天津学生运动的主力之一,因而被国民党特务列为大逮捕的重点,有36人上了黑名单,人数居各校之首。20日凌晨,警察局刑事队组长陈玉贵率行动第三小组300余人,开着5辆大卡车和3辆囚车来到西沽,3时30分完成了对北洋大学的包围,然后从学校后的矮墙跳入校内打开后门,200百多人涌入校园。  

  由于电灯房切断了电源,学校内一片漆黑,宪特们只得用手电筒照明搜查。逮捕是从三斋宿舍开始的,由训导处生活管理组的职员带路,他们手持名单、传票逐间宿舍搜查,发现“可疑分子”立即看管起来,并对衣物、书籍、像片及讲义等逐一搜查。他们这种按图索骥式的逮捕方式进行得很慢,天亮时,才搜查了一半,逮捕了7名学生。闻讯后的同学们相呼而起,400多名学生逐渐集中在南北大楼中间,有的同学围住特务提出质问。这时又有一名同学被捕,许多同学上前向特务们提出抗议,有人趁机将该同学营救出来,这一行动大大鼓舞了同学们的斗争勇气。大家齐唱《团结就是力量》,歌声雄壮,群情激奋,突然有人高喊:“把被捕的同学抢回来!”同学们“呼啦”一下子,拥出校门,跨过北洋桥,冲上囚车。特务们一时被吓呆了,面对潮水一般的学生不知如何是好。大家迅速地将被捕的同学拉下了车,转移到了安全地带,并将校门关闭。  

  此后,在同学们的要求下,学校召开了全体同学大会,由自治会理事主持。大会作出决议:选举成立“人权保障委员会”, 组织纠察队保护同学,同学之间组成安全网,开展“一人被捕,全体坐牢”运动,在场同学大多签了名。  

  大会结束时,校长张含英外出回校,又召开了校务会议,请自治会两位理事列席。校长说:“市长杜建时已得知我校抢囚车的情况,他提出两项解决办法:一是被捕同学自行投案;一是继续增派三倍于同学的警察、军队1200人,进行强力搜捕。”自治会代表严辞拒绝同学投案,驳斥了杜建时的威胁。  

  此后,天津警察局长、大逮捕的副总指挥李汉元,来到北洋大学。目睹了同学的激愤集会后,他返回市府,向杜建时提出了缓和方案:让张校长出面作保,几名被捕而被抢回的同学随传随到。同学代表接受了这一方案,军警解除了对北洋大学的包围,至下午七时,三辆囚车空荡荡地开走了。  

  与此同时,国民党反动派对全市各校也开始了包围、搜查行动。  

  这次大逮捕行动,共逮捕学生49名,其中:南开大学六里台北院2人、甘肃路东院6人,河北工学院16人,国立体专2人,水产专科4人,省立师范2人,省立中学1人,市立中学1人,第八区北马路等11处共8人,第二区三民道等10处共5人,第十区贵州路等八处共2人。  

  8月21日,天津各报同时刊登了大逮捕行动中幸免逃脱的学生名单,共计117人,并勒令他们到警署投案自首。  

  非法审讯  

  “八.二O”大逮捕后,由于天津市特种刑事法庭尚未成立,所以,“职业学生”案暂由警备司令部军法处负责审讯,并迅速组成了审讯机构,审判长由苏天命担任,设第一组、第二组和咨询组。  

  8月22日,警备副司令秋宗鼎主持召开天津会报和学运组负责人会议,专门研究对学生的审讯工作。会议做出了以下决议和注意事项:  

  1 促特刑庭迅速成立;2 侦讯组应尽速侦讯已拘捕之“匪谍”,俟后连同案卷一并移交特刑庭;3 侦讯组应与特刑庭取得密切联系;4 侦讯组由军法处长苏天命负责主持,仍由参加各单位办理侦讯。  

  侦讯工作应注意事项:  

  1 特刑庭未成立前,所有人犯决不移送高等检察处;2 侦讯时,对女犯之哭泣等行为应特别注意;3 先审讯年轻无经验者,以便诱讯出线索;4 提前侦讯原情报,如传讯者其情节较轻可保释,以便安抚外间之恐慌心理;5 情节重大、态度狡猾者,决不释放。  

  侦讯组每日在审讯过后,根据笔录进行讨论,研究下一次审讯方法,并将当日审讯情况,联名写出报告呈送。数日后,审讯毫无结果。于是改变了过去由公开特务审讯、秘密特务负责咨询和研究案情提供资料的办法,将审讯、咨询合并,不分公开、秘密,把所有人员分成若干小组,同时进行审讯。在审讯中。施展各种威胁利诱等卑劣手段,但仍无结果。于是尹庆耀、刘正谔建议用“刑讯”和“疲劳审讯”的办法逼供。  

  移送特刑庭  

  大逮捕行动,激起了天津各界民主人士的强烈不满,他们联合起各大专院校、中学师生以及部分在津学生家长,向天津当局、天津高等法院请愿,并通过南京行政院,呼吁释放无辜的学生,或在津分开审理,一时间“保障民主”、“实行法治”、“爱国无罪”的呼声响彻津门。迫于社会压力,天津警备司令陈长捷亲自出面,令河北高等法院天津分院院长王思默立即成立天津高等特种刑事法庭,专门审理此案。其后,王思默复又接到了南京行政院的催办电令。9月9日,“天津高等特种刑事法庭”正式成立,选址赤峰道124号的一所被查封的汉奸房产。王思默任庭长、刘世铸任首席检察官(未到任)、靳麟代理首席检察官。警备部向特庭移交此案时,将“犯罪嫌疑”较轻的11人取保释放,移送到特庭的学生只剩了38人。  

  此后,南开、北洋、女师、水产专科学校的负责人与学生自治会代表向特刑庭提出五项要求:1 对被捕学生尽速审理;2 对家属接见或送衣物要给予便利;3 要公开审讯,准许旁听;4 允许律师辩护;5 再有拘传事件要与校当局联系。  

  特刑庭成立后,王思默遂着手办理“职业学生”案。10月9日,天津警备司令部稽查处将38名被捕学生的全部档案及200余册有关社会科学的书刊证物,一并送至特刑庭查收。10月11日上午8时30分,特刑庭开庭审理此案。王思默别出心裁地拟写了一份“职业学生自白笔录表”,油印出来后由众学生亲笔填写,由于学生们提前1小时到庭,且同在一个候审室内填写,所以,他们经过一番研究后,38人的答卷除姓名之外,其余内容完全一致。  

  问:1 是否共产党员?  

   答:否。  

  2 何时加入?  

  答:未。  

  3 介绍人是谁?  

  答:无。  

  问:有何危害国民罪行?  

  答:无。  

  问:有何左倾思想?有何反动言论? 

  答:无。  

  问:反对抑或拥护三民主义?  

  答:未反对。  

  问:三民主义是否能救中国?  

  答:不知。  

  问:试言三民主义与共产主义之优劣?  

  答:无研究。  

  10月18日上午,王思默邀请了军法处、稽查处、市党部、市政府、警察局、保密局驻天津站、驻天津宪兵团等代表开会。王思默提出两点意见:其一,由于案卷凌乱不全,告发检举材料空洞无据,为了弄清此案,判决有据,应立即传唤检举人到庭质询,否则只得交保释放;其二,特刑庭继续关押“职业学生”,不论是否合法,因特刑庭经费至今尚未拨发,既无押人处所,又无法解决囚粮,“职业学生”的吃住问题无法解决。保密局驻津站长吴景中称,检举人均系国民党特务,绝对不能暴露身份,更不能随传随到案。军法处处长苏天命称,囚粮及押所均由军法处负责。会后,该二人又威胁王思默说:“‘职业学生’案必须早日提起公诉,判决定案,这是南京行政院的命令!”  

  重获自由  

  随后因人民解放军已兵临城下,驻津国民党已是自身难保,各自盘算着自己的退路,又出现了一时无人顾及此案的情况。延至11月8日,北平华北“剿总”司令部第二处(军统在华北最高机关)来快邮代电,内称:速派要员将在押“职业学生”全数解来北平剿总青训大队,勿误!这个命令的意图是要把学生们送集中营关押。而此时去北平的路线已被切断,特刑庭也不愿听从特务们的摆布了,王思默遂得将电报随手扔到地上。后向报界表示:法庭只能依法决定起诉或不起诉,送青训大队,并无任何法律依据,该庭无此权力。  

  10月20日,军法处给特刑庭送来一封公函,内称,军法处已无力垫付“职业学生”的囚粮,即日起将38名学生全数移送特刑庭自行处治。王思默见国民党在津统治已是大势已去,遂于12月22日、23日分两批,将非法关押四个月零三天的38名学生全部交保释放。这批爱国学生很快又投入到解放天津的革命斗争中去。这起轰动一时的“职业学生”案就这样了结了。国民党发动的这场以“镇压爱国学生,瓦解共产党组织”为目的的大逮捕行动,以失败而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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